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3年时间统筹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开展补贴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3年时间统筹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开展补贴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方案提出,要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同时,完善培训统计监督工作,建设完善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两目录一系统”。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各地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1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了两目录,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了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河北、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宁夏等6个省份在省、地(市)、县各级层面完成了“两目录一系统”工作。此外,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广东、海南、贵州、陕西、青海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省级层面完成了“两目录一系统”工作。
“两目录一系统”工作的推进有力促进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开展,方便了劳动者参与补贴性职业培训。2020年,人社部门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现两目录的公开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促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便民可及、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