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公示,第一批共包括3家专业化工园区和4家化工集
近日,河北省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第一批共包括3家专业化工园区和4家化工集中区。
2020年10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由总则、认定条件与程序、评价与复核、评价结果运用、附则5部分共22条组成。其中,基本认定条件包括了园区设立、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七个方面。
园区评价则从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业经济、两化融合等六方面开展,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认定评价工作,进行资料和现场核查,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