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截止纸质材料寄出之日)内完成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海军舰船涂料分析检测中心。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6号;联系人:张工程师,010-66975472,孙工程师,010-66975474。
为深入贯彻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海军水面舰艇等级修理涂料选择范围,推动更多优质涂料应用到海军舰艇修理中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征集舰艇修理涂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涂料征集范围
(一)防腐蚀涂料
1.通用防腐蚀涂料
2.重防腐涂料
3.压载舱涂料
4.燃油舱/滑油舱/航空煤油舱涂料
5.饮水舱涂料
6.蓄电池舱涂料
7.管路外表面防腐涂料
8.设备外表面防腐涂料
9.舱内(潮湿舱室)设备外表面防腐涂料
10.舱内(干舱室)设备外表面防腐涂料
(二)防污涂料
1.防污涂料(钢质基材)
2.防污涂料(铝合金基材)
(三)功能涂料
1.甲板涂料
2.热反射涂料
3.船壳涂料
4.水性舱室涂料
5.标识涂料
(四)特种涂料
1.隐身涂料
2.防火涂料
3.耐高温涂料
二、申报条件
(一)涂料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法人资质;
2.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通过中国船级社工厂资质认证;
4.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连续三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年以上,提供企业销售资产负债表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 无严重延期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情况;
6.有稳定的技术团队,有足够的技术资源进行后期的技术支持工作;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涂料产品的资质
1.中国船级社(CCS)产品认证证书;
2.海军涂料分析检测中心、化学工业海洋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船舶材料验证实验中心中任意一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涂料产品在船舶领域应用实例证明,特别是为海军部队配套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
4.最近3年承造同类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按要求填写《舰用涂料生产厂家信息申报书》和《舰船涂料产品信息表》,以上材料请直接向本通知指定的联系人领取;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记入信用档案,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涂料产品;
3.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舰船涂料产品信息表、舰用涂料生产厂家信息申报书要求的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书本式装订,勿用塑料夹)。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
四、申报流程
1.生产企业向本通知明确的联系人电话提出意向,领取《舰用涂料生产厂家信息申报书》和《舰艇涂料产品信息表》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2.生产企业将填好的相关材料按要求装订寄送联系人。
五、申报时间与联系人
意向企业应在本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截止纸质材料寄出之日)内完成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海军舰船涂料分析检测中心。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6号;联系人:张工程师,010-66975472,孙工程师,010-66975474。
对各单位推荐的涂料产品,经海军舰船涂料分析检测中心筛选后,将安排挂板和实船试验。
友情提示:意向单位需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栏目”同步进行线上报名。